《金剛經持驗錄》(第四篇) 得回生 (31) 不可譭謗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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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8-19 21:44:17

《金剛經持驗錄》(第四篇) 得回生 (31) 不可譭謗三寶

金剛經持驗錄      許添誠  集

轉貼自:http://www.baus-ebs.org/sutra/fan-read/007/68.htm

第四篇 得回生

三十一 不可譭謗三寶


  宋朝時,送州有位姜學生,二十三歲的那一年,忽然暴病而亡,被兩位鬼使追入冥城。他被引見閻摩天子,天子責罵他說:「你因前世修福培德,注定享壽八十二歲,丁丑年赴試可以中舉,官至公卿,但你不該殺牛食肉,有違天律,當削除你壽算福祿。你既是讀書人,難道沒有聽說海州下了七天七夜的雷雨,由天降下一個石碑嗎?碑上寫著:『萬法唯心造,為牛最苦辛,君看橫死者,盡是食牛人』。從前有一位進士名叫庾信,殺牛食肉,仗恃文章聰明,毀謗三寶,死了以後,歷經各種地獄之苦,現在變為烏龜,仍在受罪。」


  天子命令鬼吏將烏龜牽來,命姜學生觀看,那隻烏龜有九個頭,頭眼都在流血,看起來似乎極為痛苦的樣子。


  天子說:「庾信生前造了許多的業,雖然受盡地獄種種刑罰,現在仍然變作烏龜,受苦無量。」


  姜學生聽了天子所說,不由得悚然心驚,害怕自己也會被判入地獄受苦。這時,站在姜學生身旁的鬼吏,告訴姜學生說:「你趕快稟告天子,從今以後要改惡修善,請求還魂,否則若被判入地獄,恐怕無有出期。」


  姜學生問說:「依你之見,我該如何做才是?」
  鬼吏告訴他說:「陰府對於書寫及受持妙法蓮華經與金剛經的人,最為敬重,你如果發心,就可以獲釋。」


  姜學生聽到鬼吏的指點,再仔細深思天子剛才所說,對於生前的所作所為,深自懊悔,極盼獲得改過自善的機會,遂稟告天子說:「我年幼無知,不知罪福,所以犯此重罪,剛才聽您所說,我非常懊悔,我生前雖然讀過庾信的文章,但從來沒有毀謗過佛法僧。希望能有悔過向上的機會,請天子憫念,學生家中的雙親已經垂老,又無兄弟侍養,既然我的陽壽未盡,請您放我返陽,以後我定當孝養父母,護持佛法,並發願書寫妙法蓮華經及金剛經,終身茹素,精勤受持。」


  天子憫憐他的一片誠心,遂判還陽,並再三告誡說:「你回到陽間以後,務必孝養父母,恭敬三寶,誦持經典,戒殺茹素,廣修善業。如果敢再犯,即使千佛出世,恐怕也無法懺悔你的罪業了。」


  姜學生既得還陽,親朋好友及鄰里街坊都來探望,姜學生敘說一切經過,所有聽到的人,也都深感慚愧,惟恐造罪,將來難免要受到苦報,於是都改過自新,廣修善業。


  楞嚴經佛言:「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所遭惡報,當亦相等。故佛又云:「念念殺生食肉者,造地獄畜生身。」甚可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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