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曆寶鈔》第九章 第四節 (10) 受賄冤殺囚命,子孫得貧賤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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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03 16:52:32

《玉曆寶鈔》

第九章 不信玉曆的惡報

第四節 徐升菴記玉曆地獄各案十則

十、受賄冤殺囚命,子孫得貧賤報
江陰縣俞生,才名遠播。
乾隆年間,參加鄉試考舉人。文章尚未完稿,就捲起用具要出場,臉色非常慘白沮喪。
旁邊的考生一再地問他是何故,才回答說:
「先父當官半輩子,才解官回家。在臨終時,叫我們兄弟四人到身邊,哭泣地囑咐說:
『我平生所為並無昧著良心的事,只是擔任某縣令時,曾接受二千金的賄賂,冤殺了二個囚犯。
昨日到陰司對案子,於法理上言,應當絕後代。由於祖先曾經有拯救溺水之人的功德,能留下一子,單傳五代,但都得貧賤終身。
我地獄的苦刑已不能免,倘若子孫還妄想功名,只會增加我的罪,大不孝。』
說完就死了。
後來兄弟們相繼死亡,只留下我。我上二次參加鄉試,都莫名其妙弄髒了試卷。
昨晚三更,突然見先父揭開號舍(註)的布廉,責備我說:
『你不能積德,上達上天,為何背叛我的遺囑,以致令我到處奔走,且重又獲罪。』
說完用手上的刑具擊滅火燭。
我名落孫山不值得遺憾,所遺憾的是令先父含恨拘禁在陰間。
我將入山出家,學習目連救拔母親的孝行。」
聽到的人,個個都驚異得吐舌不已。同一號舍中一考生陳扶青,且作「歸山詩」贈送他。
註:號舍:科舉時代,秀才參加鄉試考舉人,考場名叫貢院。貢院分三部份:第一部份首為鼓樓,中為頭門、儀門,都是過道。門後各有院落。儀門後的龍門,有並排三座車,為貢院最重要的大門。龍門後有大廣場,中有三層樓建築物的明遠樓,是監考瞭望的地方。從頭門到明遠樓前後廣場的東西兩旁叫東文場、西文場。是考生寫作、食宿的房間,名叫號舍。大的省有七八千間至上萬間;小省也有四、五千間。每人一間,是臨時搭蓆棚應用的,考完就拆掉了。考生赴考時要攜帶文具、衣被、炊具、食物、雜物到貢院,經搜撿、點卷後進入號舍,即封號門。三天考畢出場。考生有死亡的,隨時經高牆吊出院外。古人有詩形容考場之辛苦云:
三場辛苦磨成鬼;兩字功名誤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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