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的研究》十四、什麼是「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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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05-15 13:03:59

《金剛經的研究》十四、什麼是「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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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什麼是「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什麼叫做「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布施這個名詞,聽起來很普通,凡是稍稍接觸過佛教的朋友,就知道要布施。向佛寺捐錢、供養法師,都是布施,但這只是布施的一小部分。布施的意義,事實上非常廣,大體而言,佛教提倡的布施可以分為財施、法施及無畏施三種。進一步則可分為著相布施或住相布施,及不著相或不住相布施。

依彌勒菩薩的說法「檀義攝於六」,這個「檀」是梵文布施的譯音,所以檀就是布施。彌勒菩薩說,布施的含義包括了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所以說攝於六。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布施在佛法中是一個極重要的法門,也是極重要的修福法門。因此,我想多舉些例子,使這個法門在各位心中逐漸培養純熟,進而隨時隨地若無其事的行布施,這就近乎佛說的「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了。

(一)、財施

財施是將你有的資產,包括金錢與其他的物品,捨捐出去令人得益。從佛法觀點而言,你勸人行財施,或者讚歎他人財施(隨喜),這兩種福報是一樣大的。現在我舉幾個例子,如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是財施,因為佛、法、僧能使人得到智慧,得到安慰,離苦得樂。再如捐款給慈善機構、孤兒院、養老院、醫院、佛寺、教堂、圖書館、學校等也是財施,都能令人得益。講到這裡,也許有人會問,我那裡有那麼多的錢財可以到處布施?不錯,要知道「捨」本來是不容易的,唯其難捨能捨,福報才大。同理,在學校讀書,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得好分數的,只有勤學肯讀的學生才能得高分。可是,如果財施太勉強,而引起後悔煩惱,就譬如讀書如果太苦讀,將身體弄壞了,則有失中道,這並不是佛教所倡導的。以我個人的經驗,能多接近善知識,試觀想眾生本空,都能使你習慣行於財施。

(二)、法施

嚴格來講,法施是要將宇宙真理或佛法所謂的正知正見,介紹他人。廣而言之,如助人有機會聽到、談到或看到正知正見的佛書;又如你義務幫忙使法會辦得圓滿,參加的人法喜充滿,也都算是法施。所以,法施並不一定要自己精通佛理之後才能做。你替佛教團體流通佛書,幫助正知正見的善知識弘揚佛法,也是法施。再進一步言之,教師使學生得到良好的教育;醫生、護士為人講解醫學常識,傳授身體的保健方法;社會服務者給人以適時的安慰,提出善意的建議,使人內心得到寧靜,使家庭和諧,社會安寧。凡此種種的教授宣揚令人得益,雖說有程度深淺的不同,但都可以說是法施。

(三)、無畏施

凡是以大悲心助人或其他眾生,如畜牲、野獸等,減少消除其恐怖、憂慮、苦難的都屬於無畏施。一般而論,醫生、護士、律師、警察都是施無畏者。

各位要知道,父母對子女也是施無畏,而子女對年高需人照料的父母,也有很多極好的施無畏的表現。

以上所講是佛教所提倡的三種基本布施,但上面所舉的例子大都是著相的布施,還不能算是「於法應無所住而行布施」,與「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的布施,是不著相布施或不住相布施。不過在未談不住相布施之前,我想先將彌勒菩薩對布施的看法介紹給各位。彌勒菩薩在他的〈金剛經頌偈〉中說了這麼一首偈:

檀義攝於六 資生無畏法

此中一二三 名為修行住

第一句「檀義攝於六」中的「檀」,是梵文DĀNA的音譯,其意為布施。「檀義攝於六」說明布施的含義是攝,攝就是攝受包含。攝於六就是包含了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六種。如何攝呢?偈中的第二和第三句說「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資生無畏法」是三個名詞,資是資產,資生就是供給眾生物質的需要,使其不感缺乏,所以資生就是財施;無畏是無畏施;法是法施,所以資生無畏法就是財施、無畏施、法施三種布施。

「此中一二三」是說明財施、無畏施、法施是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這六種法門相互攝受的。這六種法門中的第一種──布施,可以攝資生(即財施),所以是一對一。持戒和忍辱也很清楚,一個人如果持戒嚴謹,能忍辱,則不會惱害眾生,也不可能使眾生起恐怖心,可使眾生減少畏懼,這等於檀義中的第二種──無畏。所以,六種之中的持戒、忍辱二種,和資生無畏法中的第二種──無畏相攝,二對二。助人精進、修持習禪及教授般若等大乘教義,令生智慧,就等於法施。所以,六種之中的精進、禪定、般若三種,即和資生無畏法中的第三種──法相攝,三對三。因此,一對一,二對二,三對三,偈中簡說為「此中一二三」。偈的第四句「名為修行住」,是彌勒菩薩的結論,就是說檀是我們應該努力修行的法門。

再用另外一個方法來說明布施可以含攝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六種法門。布施是捨;捨你喜愛的東西使人得益。持戒是捨;捨貪、捨瞋。忍辱是捨;捨瞋。精進是捨;捨懈怠。禪定也是捨;捨去散亂和昏沈。般若當然也是捨;捨癡,捨執著,捨著有、著空,也可以說捨兩邊,捨相對。所以,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都是捨,也就是將布施的意義發揮到極端,包括一切大乘的精髓。

布施波羅蜜多

以上我們雖然討論了很多有關布施的意義,但實際上尚未談到佛陀在《金剛經》中所教的「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中的布施。換句話說,我只講了布施,但還不是布施波羅蜜多。以上我所講的,還是著相或住相的布施。

現在讓我來舉一個例子,譬如我現在在紐約僑聲廣播電臺講「金剛經的研究」,雖然也可以說是法施或布施,但是我心中有一個我在講,有聽眾在聽,有我是在講「金剛經的研究」的念頭,我某個時候開始講,十五分鐘之後要停止,這就著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有時我還會生起我的國語口音準不準?或者會不會講得太深了?甚至會想到底有多少人在聽?諸如此類都叫住於相或者著相。所以,我講《金剛經》雖然是布施,但並不是《金剛經》中的「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中的布施波羅蜜多。

簡而言之,「波羅蜜多」是到達彼岸,也就是已渡過了生死苦海而到達彼岸。著相布施所得的果,自然是著相的果。什麼是著相的果呢?就是還在六道輪迴中的果,可能是昇天,可能是下世富貴如意。這種布施所得到的果是生死果,尚未解脫,還有墮落的可能,這並非佛陀教導我們的究竟目的。因此,佛在《金剛經》中強調「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也就是所謂的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的布施。色、聲、香、味、觸、法都是相,所以概括地講,佛陀所強調的是要我們學不住相布施。那麼要如何才算是不住相布施呢?

第一,我們要弄清楚,不住相布施並不是說沒有相,或者不行布施,你還是要努力的行於布施,行布施就一定有相,這個關鍵在不著或者不住,要對相不著,對相不住。什麼叫「著」或「住」呢?你只要記得一個簡單的原則,凡是有分別、有相對的觀念,就是有住有著。

舉目望去,到處都是相,如果你覺得這個相好看,那個相不好看,一有分別就是著了相。如果你覺得這個比那個值錢,一有了相對的比較也是著相。因此,如果你說你所做的任何好事都是為了子孫好,讓子孫有福報,這不但有人我之分,而且有好壞相對的比較,所以也是著相。還有一點我要強調的,如果你說我心中空空如也,什麼都沒有,這樣你也著了相,著了空相啊!這個著「有」和著「空」雖然很難懂,但非常重要。

普通我們講著相,大都指著「有」而講,譬如善惡、好壞、多少,都指著「有」,著「有」還有辦法補救,如果著了「空」就麻煩了。現在我們來談談什麼是空?有的人一講到空,就認為什麼都沒有,都是空的。既然什麼都沒有,就不必在乎,變成消極或隨心所欲的做起壞事來,殺人放火等。可是他忘了,雖然說什麼都沒有,他這個我還存在,因果還是控制著他呀!所以,六祖說:「這等人不足與語。」佛經中也說「寧可著有如須彌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許。」所以,我們研究佛法,特別是研究般若,一定要先明白佛經裡所說的空,並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我們所感覺到的相,都是因緣和合而生,剎那在變,是不可捉摸、非永恆存在的,因而給它一個名詞,中文譯成「空」。

佛陀在《金剛經》中說的不住相布施,不是空無所有,不是沒有相,不是叫你不要行布施,而是要你更積極的行「不著相的布施」,不要對布施時的相起分別心或計較心。

第二,我們不可否認,既然得生為人,不可避免的會帶來以往無數世的習氣和業緣,這種習氣不可能一下子就改變,多世的業緣,深深的影響著我們今世的遭遇,這些都不是讀幾本經,燒多少香,拜多少佛,打多少坐所能一下子改變或消除的。所以,要立刻能不住、不著,或者對事、對境不起分別心,或不起相對的比較觀念,都是不切實際的想法。禪宗裡所謂的頓悟,也是修了多少世而得,並非有一位超人,他可以運用他的神通,將你點石成金,凡事都得靠自己努力才行。佛陀在《金剛經》中所教的「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而是要腳踏實地,痛下功夫的。在此願將個人的兩點淺見提供諸位參考,請各位指教。

一、學佛修行要有正確的方向:依佛陀在《金剛經》中所指示「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這是以廣大心發大願。如何滅度一切眾生呢?「布施」,盡一切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念念不忘布施、行布施,將布施和你的日常生活打成一片,如此以久遠心行大行。《金剛經》中所講的大願大行,實在是大悲世尊給我們最明確的指示。所以,能依此方向行之,你就不會走錯方向。

二、要有耐心:要存久遠心,不要急於求有所得,或求一切順利。逆境有時是不可避免的,逆境來時不要怨天尤人,或怨佛菩薩不保佑,要多念《金剛經》、《藥師經》、《地藏經》等,而將功德迴向給過去世及現在世的怨家親友,以一切眾生為對象,將「我」的觀念逐漸淡去。

講到這裡,有人會問:「你所講的全都是著相的行為」!是的,現在我舉一個例子:假如你是年輕力壯健步如飛的人,在你家客廳裡散步,請問,你有沒有想過這樣走會不會跌倒?應不應該扶桌邊或者扶牆走?我能不能將背伸得直?我想你的答案是一定不會的,你根本不會去想它。在這同時,客廳裡還有一個兩歲的孩子,半爬半走的正在學走路,他一會兒扶桌子,一會兒扶椅子,轉眼間又在地上爬。看到這種情形,你自會想,唉!我兩歲的時候,不也是這樣走的嗎?這就是於法有住和無所住的區別。如何方能學「於法應無所住而行於布施」,相信各位已經得到答案了。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04-27 1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