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圓滿的修行勝緣——助念》三、助念問題解惑——智敏‧慧華金剛上師開示錄擇要(1-1)常識篇

8
點擊 1863
發表於 2018-03-02 14:52:56

《最圓滿的修行勝緣——助念》三、助念問題解惑——智敏‧慧華金剛上師開示錄擇要(1-1)常識篇

三、助念問題解惑——智敏‧慧華金剛上師開示錄擇要

(一)常識篇

問:現代醫院人死後立即加以處理,或拔針筒、或立即送入太平間冰庫,對死者有何影響?

師:人斷氣後八小時內神識尚未完全脫離肉體,千萬不可去動他,有的死者家屬立即為他換衣,或是醫院立即送入冰庫,使亡者遭受極大的痛苦,而生起瞋恨心,因此墮入惡道。尤其是送入冰庫,實在是十分殘忍,有如將亡者送入十八層寒冰地獄,有些尚有回陽之可能,亦被活活凍死。對於臨終的亡者,應當在其耳邊念「南無阿彌陀佛」助其往生,或是持本尊咒語助其往生本尊佛剎。

因此家中若有臨終病人,應當事先和醫院商量好,死後八至十小時內不可動他,並請人為他助念,這樣對亡者方最為有利。倘若一般醫院不易做到這一點,應當在病人病重時送入佛教醫院,則不易有差失。倘若已經知道無救的病人,甚至不一定要住進醫院,可以試試看自然療法,神識清楚者則教其念佛持咒,或許仗佛菩薩加持尚可有救。倘在家中過世,則臨終助念當較醫院更為方便。

問:助念時,亡者口中含有氧氣管等,我們是否應為他除去?

師:應由醫師決定,臨危祇有醫生能判斷病人是否真正死亡,我們並不具備像醫生那樣專業的醫學知識。過去曾有經助念復活的例子,故雖經醫生判斷死亡,是否將氧氣拔去也應由家屬決定。我們助念兩小時後若無接班助念,需留念佛機令亡者仍能繼續聆聞佛號。

問:助念時,持密咒是否該敲引罄?

師:敲打引罄是顯教法器,無上密乘並不使用。助念時,一直敲引罄會擾亂亡者,譬如自己生病時,聲音一直敲會很煩,更何況重病死亡!另助念時,不要念得太快,會令亡者煩躁,如習慣快念,應默持。

問:亡者神識究竟要多少時間才會離開色身?現代工商社會總是急著將亡者放入冷凍庫,冷凍後是否要解凍再為他助念超度較好?

師:依密法是三天半神識才從昏迷中覺醒,但是有些大善大惡之人當下直昇或直墮;甚深修持者臨終契入法性或往生本尊剎土。而一般人皆落中陰,送入殯儀館後,我們既非亡者家屬,常無力干預,醫院亦不能任亡者放置七天,故僅可盡心盡力觀修而已;無論亡者身在何處,都觀想他坐在蓮花上為之助念。

問:佛法上所說死亡是否與醫學上定義有所不同?醫學上以心臟停止及腦死為死亡,但是在佛法而言,是否要神識脫離色身,才算真正死亡?

師:依蓮師「口訣要義」之開示:呼吸停止,身識分離而感到墜於虛空時,即為死亡;就在此時強光現前,此即臨終光明;亦有些著述上說:氣息斷時,身心分離,神識就與肉體分開,即為死亡。一般而言神識要完全脫離色身要八小時或者要長達三天半。

問:若是前往助念時,家屬在亡者身邊吵鬧,是否對亡者不利?

師:若前往助念的師兄不祇一位,在見到亡者家屬將要爭吵時,可以分一、二位去盡力勸導家屬,勿在臨終者或亡者身邊爭吵,妨礙往生,其他師兄則專心助念。這種家屬,實在是最不孝之子孫、最無情義的親人,這種情形亦是亡者本身業力的顯現。

為人子女最大的孝心,就是帶領父母修持佛法;其次,則為父母捨報時,令他們心無掛礙,安然離去;若能更進一步,為他稱誦佛號,助他往生更好。如果以上兩項都做不到,至少也應為父母廣做功德,以報深恩。

問:助念時,若亡者家屬拜腳尾飯,是否應勸他不要擺?

師:如費時勸導,不如爭取時間助念,所幸擺腳尾飯,並不觸動亡者身體,反之就應向家屬說明並予勸導,以免影響往生。

問:助念之時發現亡者嘴上有螞蟻要如何處理?

師:可拿個紙片將它輕輕移開,唯不要將它放得太遠,以免其找不到它的家。

問:助念時,若喪家請助念團員用餐是否可接受?

師:助念時不食喪家的飲食,是避免助念者本身的修持受影響,因此,助念團員應勿受用喪家的飲水或食物。一般而言,供佛的飲食,行者食用可得加持;但是超度、施食後的食物則不應再食。

問:依佛法,亡者過世八小時內,儘量不要搬動他,但是往往助念人員趕到時,家屬已循俗情做了一些動作,譬如在亡者口中塞一些東西,用磚塊將亡者頭部墊高。究竟助念人員是否應先勸家屬,將磚塊等會影響亡者往生的障礙改善,抑或祇管助念,念滿八小時再勸家屬?

師:助念人員應衡量當時亡者家屬配合的情況,如一經勸導即能改善,就應予勸導,否則可觀亡者依毘盧七支坐,坐於蓮花上再為之助念。

問:我們都知亡者在四大分離時,會非常的痛苦,此時助念師兄對其開示,他還聽得到嗎?

師:書上說,對這些快要過逝,快要捨報的亡者開示要靠近他的耳朵,即使耳朵聽不到,他的下意識耳根可以聽到。開示內容不要太長;勸他世法放下,一切帶不走,中陰是夢,佛光接引要投入,然後就持咒。臨終還有一點:要他想佛、念佛、隨佛往生。

問:我們知道亡者臨終之時正臨四大分離,故人們輕輕碰他一下,其就會覺得很痛苦,那助念團員在他旁邊念佛持咒,若音量太大,他會不曾覺得很刺耳?

師:咒音刺不刺耳,那是其次,主要是要深深印到他的識田裡面去,讓咒音印入身心,令其蒙受佛菩薩加持之功德。一個人在痛苦萬分之時,我們抑揚頓挫安祥的持咒,能讓即將臨終的亡者,他們的心能夠安定下來,何況有咒力的加被,諸佛的加被,所以咒音大聲或小聲並不是很大的問題。

問:我們有時候助念,面對的是昏迷狀態的,如肝癌、或病危的助念,雖然助念絕對是有功德,唯在此狀況下,他是不是能夠感受到我們對他講的話,以及持的咒。對他來講,他的耳根以及心識是不是能夠隨著一起來念。乃至於說,其真的往生了,於中陰身是否能憶起我們為他助念這一段?

師:亡者昏迷中,他的意識已不醒了,他潛在的意識是否還能接收到我們所念的咒,這個問題是有待考證,但是功德他一定是收到了。至於在其彌留時,我們持咒或種種開示,他在中陰時是能夠收到,而蒙受利益的;因為中陰時他的根性超過人類九倍之多,所以即使他的下意識聽到那麼一點,在那個時候也會想起。比方諸佛菩薩放光接引時,他們不會畏懼而迎向佛的光明,唯現在講起來這麼容易,真正要做的時候就不這麼容易。所以我們在生的時候,平時就要練習;像我們平常這種燈光,都不像佛的光那麼強烈,因此我們要對著太陽光。可先對著月亮光,然後再對著太陽光,唯面對太陽光不要在正午的太陽光,因為太強烈會傷害眼睛,故以早晚的陽光——看著太陽光的底下大概一、二次到二、三次,然後觀想著那個就是諸佛放光加被我們;諸佛的功德、悲智力用隨光進入我們的身心,時時這樣修,在捨報的時候看到諸佛的光明自然就能接收,就能融入,就能打成一片。一旦捨報之時,我們要跟諸佛接引的光打成一片,種子字出頂門,於虛空與佛光融為一片,如果在緊急的時候沒有時間慢慢的想“咻”心要去,一念就融入佛的光明,當下匯歸佛土。這個方法必須時常練習,因為我們目前皆做得了主,否則到那個臨終的時候,中陰的種種境界,還有種種的業牽纏,是不會讓我們像現在這樣自由做主的。故我們在生的時候,看到日光、月光就要視之為佛光,心想我要投入,我要與之融為一體,即可往生諸佛淨土,因為那個時候已沒有血肉之身,心想怎樣就可以怎樣。

問:有些師兄會因亡者於死後三天半神識醒來具有神通,而擔心助念時自己的妄念會障礙亡者往生,而不敢出來助念。對於此問題,團員應如何來面對方能利益亡者?

師:中陰身亡者確實具有神通,助念團團員心裡動一念,其都可了了知道,這個時候就是我們要發心,要培養我們平時就要用功;臨時抱佛腳,此時就不行了,但是有一點可以幫助,自己種子字不忘、持咒不斷、自成本尊,假定自己住於如幻、或者住於空、住於假都能利益亡者。三天半之後,是很容易讓亡者他們下墮,因為中陰身之時,其瞋恨心,嫉妒心比我們在生的人大的太多了,一點點事,瞋恨心或嫉妒心就來了,因為他已有神通,雖人可以騙人,卻騙不了他。所以我們中陰身助念,大家要持咒,一直持咒,不要間斷。

問:面對中陰身助念,因亡者已具有神通,故是否須選擇較為久修的師兄來參加?

師:這觀點很對,因中陰身已有神通,即使我們想要心念很清淨,總是不能如願,也就是愛之適足以害之。中陰身的嫉妒心、瞋恨心又很重,所以可以選較為資深的師兄去助念。中陰身助念,可以每個喪家留一本書(往生之鑰或夢幻生死、了生脫死)給他們家屬,依照書上的開示唸給亡者聽,因為亡者世間所有的聲音,最能入耳的就是他的親人聲音;在他昏迷期後(死亡算起三天半後),首七、二七不斷的對他唸,另外可留個念佛機,或者請他們自己去請一台念佛機,一直放四十九天。

問:在亡者過世後應如何為其超度,是否可為其持誦精舍所印送之「夢幻生死」?

師:亡者在過世三天半至四天之內,神識進入昏迷狀態,在此期間應為其請具德的金剛上師或有修證的法師在其三天半後醒來時為其修超度法,引導其神識往生淨土,家人亦可依「了生脫死」中的方法,每日為其持誦開導,但是還是要請有修證的法師為其超度較為穩妥。

問:「夢幻生死」中所云中陰境所顯現之忿怒飲血尊究係表意或實際情形便是如此?

師:中陰所見確是如此,唯皆如幻而現!吾人修持到相當境界,亦正如中陰界百尊先後現前,此百尊皆為自心本有,又文武百尊係由最初普賢王如來演五方五佛,再演為文武百尊壇城,皆為諸佛大悲,方便教化,攝受眾生入佛之用。

問:那麼其他宗教之信徒中陰所見是否亦是如此?

師:亦是如此,不過萬法唯心。臨終時虔修淨土者感彌陀來引,虔信耶蘇者則感上帝現前。

問:金剛經云:「有相皆屬虛妄」那麼助念團向亡者叮嚀「夢幻生死」內每天諸佛菩薩接引所顯現的相亦是虛妄?

師:當然,以如幻之身,修如幻之法,度如幻之亡者,往生如幻之淨土。(極樂世界亦屬如幻淨土,唯已不再輪迴矣。)

【諾那。華藏精舍編輯部】

諾那‧華藏精舍各地助念團聯絡資料

https://www.e-lotus.org/index.php?type=apply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04-28 06: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