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王菩薩靈驗事蹟》地藏菩薩靈感錄二十七則/9:傾城獲赦 文/心然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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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0 23:30:13

《地藏王菩薩靈驗事蹟》地藏菩薩靈感錄二十七則/9:傾城獲赦

來源:七葉佛教書社上傳及編輯 http://www.book853.com/show.aspx?id=187&cid=26

作者:心然法師編著

第二章 地藏菩薩靈感錄二十七則(文言文)

傾城獲赦

唐簡州金水縣鄧侍郎,素信佛,一日在途,見折杖頭刻有僧形,持歸插壁,禮敬而去,不復記憶。

後經三年,頓遭疾死,心胸微暖,疑不之殮。越一日夜,復甦,流淚而言曰:「初死之時,兩騎牽吾入大城門,至王廳前,見庭中有百千萬人被杻械者,王正瞋怒,欲呵責吾。

爾時有一沙門,形容醜陋,進至廳前,王恭敬起坐,合掌胡跪,白言:『大聖,何故忽來?』

沙門曰:『侍郎是吾檀越,汝宜赦免。』王言:『業既決定,命食俱盡,礙難赦免。』

沙門曰:『我昔於三十三天善法堂中,受佛付囑,能救定業諸惡有情,非始今曰;況侍郎非犯重罪,豈可不救?』

王曰:『大士大願,堅固不動,如金剛山,願即遵示,放還人間。』沙門歡喜,引侍郎手,導入生路,將欲別去,侍郎請曰:『沙門救我,是大恩人,請示法號?』沙門答曰:『我是地藏菩薩,汝昔在人間,路側見我像曾不識知,持置壁中,此乃小兒戲刻杖頭為像,唯刻頭面,未有餘相,是故形醜,能追憶否?』作是言已,忽然不見。」

侍郎醒後,於屋角壁中,見杖頭像,杖已中分,乃副以檀木,改造成五寸像,時放光明,朗照一室。侍郎更造大像,捨家為寺,號地藏臺,供奉小像於中,遠近人眾,瞻仰如市。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04-28 00:39:40